曲判记台词唱词
【高甲戏《曲判记》第2集】 (生扮刘国轩上) 刘国轩(唱): 官居刑曹重权握,明镜高悬理曲直。 读尽诗书明法理,誓断冤狱洗沉疴。 (白)下官,刑部主事刘国轩。昨日受理李家命案,案卷之中,疑点重重。那李彪纵犬伤人,致死人命,按律当抵。怎奈其父李天福乃当朝一品,买通上下,意欲瞒天过海。我刘国轩食君之禄,理当为民请命,岂能因权贵而枉法! (旦扮林月英上,披麻戴孝) 林月英(白):冤枉啊!大人,民女冤枉啊! 刘国轩(白):堂下女子,有何冤情,慢慢诉来。 林月英(唱): 未开言不由人泪流满面,尊一声青天爷细听根源。 我的父在街头摆摊度日,李家犬行凶恶命丧黄泉。 那李彪仗权势欺压良善,反诬告我父亲冲撞在先。 求大人雪沉冤明断此案,替民女伸正义昭雪含冤。 (白):大人,民女父亲被李家恶犬活活咬死,李家反咬一口,说我父亲挑衅生事。求大人为民女做主! 刘国轩(白):林月英,你且退下。本官已派人验明尸身,确系犬咬致命。此案,本官定会秉公办理。 (净扮李天福便服上,家院随上) 李天福(白):哼,小小主事,竟敢拘押吾儿。家院,递帖子。 家院(白):是。大人,李太师求见。 刘国轩(白):请。 李天福(白):刘大人,老夫有礼了。 刘国轩(白):太师屈尊降贵,不知有何见教? 李天福(白):听闻大人审理犬子之案。小儿年幼无知,纵犬伤人,实属无心之过。老夫愿出白银千两,厚恤死者家属,还望大人高抬贵手,网开一面。 刘国轩(唱): 听他言不由我怒火中烧, 千两银买人命法理难饶。 国法如山岂容人情来讨, 纵皇亲犯王法也难脱逃。 (白):太师!人命关天,岂能以金银了结?令郎纵犬行凶,致人死地,按大清律例,当判斩监候。下官不敢徇私! 李天福(白):刘国轩!你莫非敬酒不吃吃罚酒?你可知老夫在朝中的势力?你若执意孤行,你这头上的乌纱,怕是戴到头了! 刘国轩(白):下官只知有法,不知有势!头可断,血可流,国法不可违! 李天福(白):好!好一个铁面无私的刘大人!咱们走着瞧! (李天福拂袖而下) (丑扮师爷上) 师爷(白):大人,使不得啊!那李太师权倾朝野,您若得罪了他,这仕途堪忧啊!不如顺水推舟,判个意外身亡,两边都好交差。 刘国轩(白):糊涂!你我为官,当以律法为准绳,岂能趋炎附势,草菅人命? (唱): 乌纱帽虽沉重何足挂齿, 岂能因保前程屈断是非。 我若是徇私情天理不容, 留骂名在人间万世悲啼。 (白):传我之命,将李彪收押死牢,择日升堂重审,依律问斩! (众衙役齐声):是!将李彪收押死牢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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